归档时间:2020-01-21
申请因私普通护照办事指南
作者:中心孙超波     发布时间:2015-06-25 13:42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事项名称:因私普通护照受理审核
办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许可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1
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其他
1
2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证照
1
3
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证照
1
4
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其他
1
5
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商务、亲属关系证明、就学、就业、培训等证明
证照
1
可程序:
(一)受理
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受理因私普通护照的申请。
1、初步审查普通护照申请人申请资格。
受理民警应当确认普通护照申请人户籍是否为本地常住户口。
2、询问申请人。
受理民警收到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视情就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工作单位、申请事由、拟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等与申请事由有关的内容,向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并作好记录。在面见申请人时要通过“一听、二看、三问”的方法,加强对申请人的初步核查。在询问中如发现申请人口音异常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先予以受理,在申请材料上注明询问情况及受理意见,并在电脑界面中备注,在初步录入后转入调查程序。
3、收到申请材料后,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
①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法定形式;
②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真实、清晰;
③提交的照片是否符合制证要求;
④申请人和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的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⑤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⑥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身份证明以及申请表所填的内容,是否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相符;所提交的照片、身份证照片、人口信息系统中的照片是否与申请人一致;
⑦申请人是否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的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⑧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
⑨申请人是否持有有效出国境证件。
4、根据审查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①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留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核验章,留存照片、申请表、申请事由的相关此案料,将申请人资料和照片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并进行核对;
②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③对发现疑点的,应当先予受理,及时进行核查,并在系统中录入后转入调查程序;
④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⑤申请人有《护照法》第13条、第14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先予受理,提出不予签发普通护照的意见,报审核民警,并记录在案。
5、收费。
受理民警向申请人收取普通护照工本费、加注费,并当场向申请人出具收费发票。
6、出具申请回执单。
受理民警应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回执单,回执单一式两份,第一联附在内部流程工作中,第二联粘贴条形码后交申请人作为取证凭据。申请人可选择性特快专递或本人到公安机关领取。
7、报送申请材料。
受理民警应在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将全部申请材料、初步审查意见和相关数据及时报送审核民警。
(二)审核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负责审批签发因私普通护照。审核人在收到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将申请人资料数据与申请材料进行比对,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并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2、相关材料是否按照规定加盖核验章;
3、受理机构是否面见申请人;
4、受理机构是否将申请材料与“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数据库”、“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数据库”、“人口信息数据库”进行比对;
5、申请人是否持有有效出国境证件。
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签发工作,并根据审查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1、对符合规定并按照要求受理的,批准签发因私普通护照;
2、对符合规定但未按照要求受理的,由受理机构进行补正;
3、对申请材料有疑点的,及时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签发条件的,批准签发因私普通护照;
4、对具有规定情形的,不予审批签发普通护照的,以本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审核后应当根据处理结果,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送益阳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等待审批制证;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的原因告知申请人。
(三)制证
出国境证件由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制证中心统一制作、签发。制证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将制证数据或者不予签发证件的相关数据传送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许可期限:
15个工作日(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审核过程中发现疑点转调查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收费标准:
1200/证(因私护照);2400/证(遗失、损坏补发);
收费依据:
湘价费[2008]63
地址:安化县城南区莲城路
邮编:413500
网址:http://www.anhua.gov.cn/
联系电话:0737-7231893

投诉电话:0737-782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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