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情况
户口迁移证:5元/证;户口簿:8元/册(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及人像扫描费);集体户口簿:20元/册(含一个外壳、10页内芯);每增加或变更打印户口簿内芯每页2元。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湘公通[2008]46号)
三、条件
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需将其户口迁入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
四、材料
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地点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详见页面下方机构信息)
六、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七、电话
详见页面下方机构信息
八、流程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