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生育证审批程序
作者:县政务和信息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4 18:36 信息来源: 益阳市政府网 浏览数:
事项名称 |
二胎生育证审批程序 |
负责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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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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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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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区县人口计生局 |
办公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各区县人口计生局 |
联系方式 |
424284 |
服务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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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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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申办条件 |
符合《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
申报材料 |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与女方户籍所在地乡(街)级人民政府计生部门取得联系、咨询 |
办事处理流程 |
1.凡符合《省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请在第一个孩子年满三岁三个月(女方年满二十八周岁以上的除外)时,由夫妻双方写出书面申请,经管辖中心户长签字后,交村(居)委会或本人所在单位。 2.村(居)委会或单位核实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查后,符合条件者发给《生育证申请表》一式四份。 3.申请生育夫妻按要求填写《生育证申请表》交村(居)委会或单位盖章、签注意见后送乡(镇、街道)计生办。 4.乡(镇、街道)签注意见后报送区县级计生局审批,发给《二孩子生育证》 5.领取生育证后怀孕的,不得因性别选择终止妊娠,溺婴、弃婴或者因性别选择终止妊娠要求再生育的,不发给生育证。 6.第一个孩子为病残儿的需出具病残儿病历及医院证明,经县级病残儿医学技术鉴定组鉴定后审批。 |
服务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内报送到县计生行政部门,行政部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发给生育证.特殊情况办理期限可延长至两个月. |
收费标准 |
免费办理 |
备 注 |
责任编辑:夏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