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12-10
益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事程序
作者:县政务和信息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4 18:36     信息来源: 益阳市政府网     浏览数:

项目

程        序

依据及收费标准

一孩

生育

证登

记制

1、夫妻生育之前向村(社区居委)计生专干表达生育意愿后,由计生专干发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2、夫妻填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并提供有关材料;

3、村委(社区居委)审核;

4、乡级计生办登记发证;

5、计生专干将生育证或未签发生育证的理由告之文书送交夫妻本人。

1、《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湖南省生育管理

办法》(湘计生办发〔2003〕18号)

3、不收费

二孩

生育

证审

批发

1、要求生育对象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2、村委(社区居委)审核;

3、乡级计生办审核;

4、县级计生局审批发证,属于病残儿的,则须经市级医学鉴定、审批;

5、村委(社区居委)张榜公布,群众监督。

1、《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湖南省生育管理

办法》(湘计生办发〔2003〕18号)

3、不收费

病残

儿医

学鉴

1、要求鉴定对象本人申请;

2、村委(社区居委)审核;

3、乡级计生办调查审核;

4、县级计生技术鉴定组初步鉴定;

5、市计生技术鉴定组组织鉴定;

6、市人口计生委审批,写出书面鉴定意见,并将鉴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7、必要时申请省人口计生委终审鉴定。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2、国家计生委2002年《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3、省物价局〔2003〕163号文件规定,市级鉴定每例收费120元

项目

程        序

依据及收费标准

节育

手术

并发

症鉴

1、要求鉴定对象本人申请;

2、村委(社区居委)签署意见;

3、乡级计生办签署意见;

4、县级计生局组织一级鉴定;

5、特殊情况由市人口计生委组织二级鉴定;

6、必要时申请省人口计生委终审鉴定。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2、卫生部、卫妇字〔1998〕6号文件

3、省计生委、湘卫生科字〔1990〕2号文件

4、不收费

征收

社会

抚养

1、立案;

2、调查取证;

3、作出征收决定;

4、制作征收决定书;

5、征收决定书的送达;

6、执行:收款后当即开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及时上交国库。

按《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征收

收缴

违反

计划

生育

政策

法规

行为

罚款

1、立案;

2、调查取证;

3、由县级计生委(局)作出处罚决定,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告知当事人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法规依法、据允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送达时填写《送达回证》;

4、执行:由县级计生局收缴上交财政。

按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标准处罚

计划

生育

技术

服务

机构

执业

许可

1、向市人口计生委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2、市人口计生委审查,签署意见;

3、对符合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考核,提出评审意见;

4、市人口计生委发证;

5、三年校验一次。

1、《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

2、不收费

项目

程        序

依据及收费标准

计划

生育

技术

服务

人员

合格

1、本人提交合格审请表及有关材料;

2、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审核,加盖公章;

3、县级人口计生局复核;

4、市级人口计生委组织专家考察、考核;

5、发《合格证》;

6、三年校验一次。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2、国家计生委6号令

3、不收费

恢复

生育

手术

审批

1、要求生育对象本人审请;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审核并出示证明;

3、县级人口计生局批准,指定施行手术的医疗单位。

1、《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不收费

办理

流动

人口

婚育

证明

1、有流动意向的育龄人员本人申请;

2、户籍地村委(社区居委)审核;

3、户籍地乡级计生办发证。

1、国家人口计生委“第九号主任令”

2、财源〔2004〕87号

3、湘人口办发〔2005〕

33号

4、湘人口发〔2005〕36号

5、益人口发〔2006〕2号

6、不收费

计划

生育

行政

复议

1、当事人先执行征收或处罚决定;

2、要求复议的对象,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3、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行政复议法》

3、不收费

办理

独生

子女

1、申领夫妇填写申请表向双方单位(村委、社区居委)申请;

2、单位(村委、社区居委)签署意见;

3、乡(镇)街道计生办登记造册、审批发放。

1、《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不收费

办理

收养

手续

1、要求收养小孩的对象本人向乡级民政部门申请;

2、县级以上计生委审核并签署意见;

3、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2、《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益民字〔1995〕6号文件

4、不收费

 

责任编辑:夏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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