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公积金〔2014〕28号
关于停止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担保服务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要求,经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停止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担保服务费。
特此公告。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