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12-10
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如何支付租金?
作者:县政务和信息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4 18:54     信息来源: 益阳市政府网     浏览数: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费用,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发放相应的租金补贴。用人单位集体承租的,应配合运营机构建立租金支付或租金汇集交付制度。

责任编辑:夏乐天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