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百工程”的申报条件
(一)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申报条件:
1、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具有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
2、创业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内(如2015年评选,要求注册时间在2010年1 月1日以后至2014年12月31日止,以此类推);
3、合法正常经营,经济社会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4、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每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5人以上,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或科技含量高的个体工商户可优先评选。
(二)优质初创企业申报条件:
1、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规模相对较小、具有发展潜力的各类中小微企业;
2、创业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内(如2015年评选,要求注册时间在2010年1 月1日以后至2014年12月31日止,以此类推);
3、合法正常经营,经济社会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4、初创企业每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50人以上(其中怀化、自治州、张家界、娄底、永州、邵阳等市州,带动就业40人以上),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或科技含量高的初创企业可优先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