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化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2019年3月8日至5月31日,对县森林公安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9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森林公安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紧抓实整改工作。2019年9月11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安化县森林公安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了县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安化县森林公安局的反馈意见》和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材料报送及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党内通报及向社会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迅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提出要求,成立以时任局县党组书记、局长吴章爱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所、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按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逐项、逐条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安化县森林公安局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安化县森林公安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方案逐条逐项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清单对照巡察组指出的11个方面17个问题,一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每一条措施均明确了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并要求各部门对标对表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成效。根据整改清单,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县局党组书记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县局巡察整改工作监督小组对各项任务整改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对各部门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抓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人与责任部门责令改正,对照清单,督促问题的解决、措施的落实,一项一项销号推进,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将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优化环境的过程,真正把县委巡察成果转化为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工作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
二、细化措施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实。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不到位、落实不严格,党员干部学习形式化,党员基本概念不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结合主题教育狠抓政治理论学习,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为牵引,狠抓全局党员民警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局党组积极和县公安局对接,按上级有关要求和公安局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党组班子成员每周一统一在县公安局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学习笔记,积极参与研讨交流,会后结合党员活动日和全局工作会议等把学习内容和有关精神及时传达给所有民警,并按“2+x”的学习模式进行学习讨论,让大家谈心得体会和学习感悟,同时把学习内容和学习情况及时报送红星云、我局网站和橱窗等载体进行宣传,供大家进一步学习,切实让全局党员民警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知识学懂学透、入心入脑,并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 党组政治定位不准,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
(2)针对“党组较少以党的名义开展工作、管理干部,重大决策部署基本以行政名义发文;党组民主议事规则执行不严,‘三重一大’、‘ 三不一末位’等民主议事制度执行走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做到党领导一切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党管党员、党管干部,每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各项工作安排。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等都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做出决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时,由具体分管领导提交讨论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决不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坚持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
3. 党组政治意识不强,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标准不高。
(3)针对“落实精准脱贫工作任务有落差,扶贫队员及结对帮扶责任人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任务没有落细落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局党组加强对扶贫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在每月的进村走访中,要求大家进一步核实了贫困户基本信息,有信息变更的及时更新,并督促扶贫队员在电脑系统中按要求完善;要求帮扶贫责任人每次进村扶贫首先都要到村部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由村分管扶贫工作人员对有关政策和走访要求进行讲解;每月走访后局分管领导自查,随机抽查贫困户了解帮扶责任人的政策宣讲和走访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责令相关责任人再访,把相关工作落实到位,把脱贫攻坚工作做实做细,切实增强了贫困户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4. 党的思想建设不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力。
(4)针对“存在重业务轻理论学习和思想建设的问题,‘四个纳入’、‘ 四个亲自’落实不力,工作报告和班子个人述职报告中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四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我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党组班子带头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尤其是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提高民警的思想认识;把巡察中发现及未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纳入到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职责范围;把当前的整改工作纳入到专题教育整顿中,促进工作落实;把整改内容纳入反腐败工作中;把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中,确保整改工作做好,做出成效。
(5)针对“舆论引导不到位,面对民警关于党的消极、负面言论未能及时制止教育指正”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一旦发现民警干部有任何消极负面言论及时制止并教育指正,要求大家多传播“正能量”,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
(6)针对“党组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履行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指导督导责任不到位,对党建基础知识不熟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党组书记树立党建主责主业意识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意识,虽然党建是引领服务中心工作的,但我局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结合主题教育大抓党建和业务工作,做到业务与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硬。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党组班子成员大力加强了对党建基础知识和相关理论的学习,大大提高了自身党建方面的能力素质,多次到联系单位调查研究、上党课和指导督查党建工作。
2. 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7)针对“局党组在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上走形式、效果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局党组以2019年8月份的党支部换届为新的起点,进一步规范了党内组织生活,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法规制度的重新深入再学习和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实际的深入思考、交流研讨,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全面理解正规组织生活的重要性,严格按要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主题教育的“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党组班子成员会前都认真对照党章查摆“五个是否”,对照《准则》查摆“八个是否”,对照《条例》查摆“五个是否”,并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职责任务进行了对照检查,认真查找了党组班子和党员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会上既讲了自己的问题,也以负责的态度咬耳扯袖、相互提醒警醒,严格按照红脸出汗的要求,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3.党建工作基础薄弱。
(8)针对“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我局按有关要求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了调整,在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各支部于2019年8月份严格按《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了支部换届。
(9)针对“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从2018年1月开始,所有党员党费的交纳就定在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时主动交纳,如当天请假未能参加活动的则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转账按时交党费。时刻提醒自己是党员身份,在工作生活中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0)针对“党员积分管理形式化,未将扫黑除恶纳入积分项目、计分登记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进一步规范党员积分管理,修订完善《安化县森林公安局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办法》,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积分管理项目,年底还给在扫黑除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另行加分,增加了对因病请假未能参加组织生活的进行适当扣分条目,每月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党员积分,严格按要求每季度进行了统计公示,同时注重积分管理结果运用,把积分管理结果作为党员评先评优和立功授奖的重要依据。
(11)针对“党建资料弄虚作假,党员个人总结、公开承诺、整改清单等内容存在大量雷同或照抄网络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局党组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结合省公安厅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加强对党员民警的教育管理,党员的个人总结、公开承诺、对照检查和讨论发言等材料,局党组成员带头结合每个人自己的工作岗位性质和个人工作现实表现情况认真书写,如发现有雷同或网络抄袭现象则责令立即重写,切实做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能力、促进工作。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管党治党意识不强。
(1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制度执行缺乏韧劲,监督执纪缺乏力度。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作风建设不严,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我局重扛作风建设大旗,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安化县森林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总体方案》和《安化县森林公安局教育整顿“学查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狠抓了作风队伍建设,局领导、党员民警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带头严守工作纪律,带头清正廉洁做表率,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由政委带领县局政工监督室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局属各单位进行了“四不两直”的督查,督促党员民警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同时,党组班子成员坚持谈话提醒,对发现的个别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进行一对一的帮带,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13)针对“存在‘官僚主义’思想和‘形式主义’作风,享乐主义滋生,进取意识不强,队伍管理松散”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局党组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环节,班子成员加强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和实地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同时加强了对我局公务接待人员的管理教育,做到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对党员民警的廉政教育,增强了党组班子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审慎用权、秉公用权意识;加大了对党员民警特别是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的监管力度,督促大家更好地规范执法和内部管理,履行好两个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发生。
(14)针对“招待中仍然有饮酒的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对于违规接待产生的36元费用由公务接待人员个人承担,已责令其于2019年10月17日退回到警务保障室。
(15)针对“县外违规接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于2019年10月17日由经手人退回,同时党组班子成员加强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和实地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加强对我局公务接待人员的管理教育,做到锲而不舍纠正“四风”。
3.廉洁风险防控不力,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16)针对“财务基础工作不严谨,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同城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我局对巡察发现的违规支出和同城报销等严格按要求进行了清理清退;结合主题教育把财务管理知识、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纳入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增强了党组班子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审慎用权、秉公用权意识;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管力度,加强部门监督,进一步完善了执行重大决策和相关管理监督机制和政务公开机制;使领导干部全方位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督促领导干部更好地规范权力行使和内部管理,履行好两个责任。
4.行政执法监督不力,案件质量把关不严。
(17)针对“在案件办理上没有监督到位,致使履职落实不力,行政处罚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局党组高度重视案件整改工作,按照巡察整改和市森林公安局的有关要求,成立由局长胡智慧任组长,副局长罗少铭任副组长,法制室负责人和各办案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各实战单位中强调了案件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对案件整改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作出了总体安排,即“案随办案单位走,案随承办责任人走”的思路,由法制室进一步完善督查台账。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了对2013年以来未结案件的全面、细致整改。我局将能够补正或者纠正的问题,进行了补正或者纠正,并对2018年已办结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出现。
三、推动常态落实,巩固深化成果运用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局党组成员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单位明确职责、具体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健全制度,强化督查。责任单位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向局党组汇报整改情况。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公布情况,接受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干部通报,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37-7822960;联系地址:湖南省安化县东坪镇沿河巷40号,电子信箱:395740771@qq.com。
中共安化县森林公安局党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