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林业企业和场圃所服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07 11:45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林业企业和场圃所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协调林业企业和场、圃、所的相关工作,指导林业企业和场、圃、所搞好经营管理,盘活现有资源,促进产业转型发展;协助搞好全县涉林经营、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

    

安化县东坪镇萸江路15号

法定代表人

邹权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安化县林业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9

119

网上名称

安化县林业企业和场圃所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1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5年变更法人

(一)坚持规划引领,工作部署系统有序。服务中心年初即立足实际,科学谋划全年工作,制定了详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4名在岗人员的岗位职责,形成了责任清晰、任务到人的工作格局。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服从局党组统一安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活动,确保了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全年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行为,维护了单位的良好形象。 (二)抓实信访维稳,林区大局保持稳定。始终将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年内,服务中心及下属场圃所司未发生群体性上访、缠访闹访等恶性事件,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全年累计接收并处理各类信访件10起,均已按规定程序及时予以答复,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100%。 (三)聚焦生态保护,专项工作扎实推进。一是禁捕退捕常态长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政策宣传、巡查监管、产业转型扶持等多重举措,稳步推进辖区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目前已建立起常态化的水域巡逻巡查机制,非法捕捞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河长制责任落实落细。严格按照县河长制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了河长制宣传,扎实完成了上级交办的河湖“清四乱”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均能第一时间交办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整改到位,辖区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得到提升。三是粮食安全根基筑牢。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在三个国有林场(柘溪、芙蓉、洞市)持续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村民保护耕地的意识显著增强。全年未发生侵占耕地行为,守住了耕地红线。值得一提的是,洞市林场出现了“退林还田”的积极势头,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了有益探索。 (四)强化协同联动,服务效能有效提升。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融入全局工作。积极配合县局计财股,完成了场圃所司2025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与申报工作。协同营林站,对国有林场年度营造林项目开展了两次专项督查,确保造林质量和成效。携手防控站,按季度完成了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排查整治隐患。服务中心还克服自身人员紧张的困难,抽调周敬辉同志全程参与县重点项目金塘冲水库的征地拆迁工作,为全县中心工作的推进贡献了力量。 (五)队伍建设与内部管理持续加强。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注重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素质培养。通过组织学习、谈心谈话等方式,凝聚共识,激发干劲。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工作运转顺畅。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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