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07 11:48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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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安化县劳动保障大楼(县城南区)

法定代表人

林森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6

22.6

网上名称

安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从业人数

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基本情况 1、案件审理情况 2025年共立案116起,不予立案28起,审理108起,在规定时间结案率93.8%;通过调解结案的达65起,调解结案率达56%。 2、主要做法: 一是转变观念将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工作始终。加强案件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工作的始终,力争调解结案,大大缩短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二是优化办案方式,开启绿色通道。对于群体性案件,开启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疑难重大案件研讨制度和会商制度。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人民法院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搞好调裁衔接和裁审衔接,统一裁判口径,提升案件审理的准确性。 二、存在不足 1、办案力量不够。而现在仲裁院总共才三人,组成合议庭需要四个人,每起案件审理都需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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