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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我县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共计21个,其中市管在建项目2个,即钟鼓山水厂、金塘冲水库库区库岸防护工程,县管项目19个(包括10个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今年新报监项目18个,在我站的督促下都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明确了质量监督责任人。2、我站严格按省、市水利部门的要求及年初质量监督计划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监管,对直接监督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水土保持项目和河堤建设项目等分别进行了监督巡查,目前共进行了42次现场检查,并填写质量监督检查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列出问题清单,下发整改通知16份,要求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开展了三次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检查项目法人的履职情况和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参建各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3、严格施工质量管理。实行材料进场“双验收”制度,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的行为。实行隐蔽工程举牌验收制度,验收时,验收人员必须持有包含工程部位、验收人员、日期等详细信息的标识牌,拍摄全景照片,作为隐蔽工程验收的必要记录。4、加强施工质量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及《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按照每年不少于2次的频次对项目开展巡回监督,对处于施工高峰期的工程适当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建立抽检制度,质监站不定期组织专家或三方检测机构,对在建工程质量开展突击抽检。建立施工质量问题台账,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5、严肃责任追究。严肃追究施工单位质量问题责任,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或者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按管理权限,责令改正,并处罚款;造成水利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由施工单位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我县水利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出问题4个:湖南省洢水安化县仙溪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湖南省洢水安化县仙溪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人员违反监理规定、湖南省资水安化县河段治理工程(平口镇三期)项目勘测劳务违法转包、小淹集镇防护工程擅自变更初步设计,已处理4个,约谈5人,处罚款5081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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