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及残疾人 “两项补贴” 标准再提高
作者:熊灵灵 刘亚滔     发布时间:2021-04-19 09:06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浏览数: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益民发〔2021〕3号)。我县民政局迅速与县财政局对接,统筹资金,下发提标文件,全面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从今年1月1日起,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全年4020元提高到432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由215元提高到233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由5226元/年提高到5616元/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65元/月提高至70元/月。目前,我县已按新标准从1月1日起提标补发农村低保3.04万人,补发金额近183万元;补发残疾人“两项补贴”2.18万人,补发金额近32万元。

近年来,我县民政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落实省、市要求,逐年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逐步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进一步筑牢民生底线,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夏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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