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在2022年度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中获佳绩
作者:刘姝 姚友谊     发布时间:2023-05-29 16:44     信息来源: 县卫健局     浏览数:

  近日,省卫健委、省财政厅通报了全省2022年度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结果,安化县在全省区县市排名中名列第四。

  近年来,安化县聚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通过整章建制强化管理,提升药政改革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促进药政改革工作落地见效,惠及民生。安化县各乡镇卫生院于2011年6月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至2013年,所有行政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

  高位推动,精准发力促落实。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三医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协调联动各项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药品使用监测与预警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对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的使用进行全面监测、对短缺药品信息及时报送处置,加强了急(抢)救、涨价等药品的使用监测报告与调节管理。相继出台《安化县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安化县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等文件,按照基药绩效评价标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挂钩,对考核中排名倒数后5位的乡镇扣减其本年度补助资金,将奖惩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工作有序发展。

  整章建制,规范管理提质效。23家乡镇卫生院统一制作村卫生室基药政策宣传栏、组织机构、药品代购等制度牌,统一定制村卫生室采购台账、温湿度记录等各类登记本和基药处方,统一配备药品阴凉柜,基本做到了硬件与软件标准统一,工作流程规范严谨。严格落实村卫生室药品代购制度,行政村卫生室的所有药品均由乡镇卫生院网上代购,品种不少于50种。各县直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按照国家政策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零差率销售,2022年,县级公立医院基药金额配备使用比例达49.91%,基药品种使用占药品总品种的57.53%;基层医疗机构基药金额配备使用比例达86.43%,基药品种使用占药品总品种的84.86%。按照《湖南省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指标》,定期组织县直医疗机构药剂科主任和临床药学专业人员对全县6家县直医疗机构、23家乡镇卫生院和所有行政村卫生室进行基药工作半年、年终考核,通过定期督查,严格各阶段考核,及时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并形成常态化“回头看”机制,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县落地生效。

  精益求精,强化内涵促提升。率先在村卫生室推进“6S”精细化管理,落实落细医防融合。清塘铺镇、乐安镇、高明乡等乡镇将“6S”管理纵深推进至村卫生室,诊疗区域整洁舒适,药品摆放整齐划一,标识标牌醒目清晰,文档资料井然有序,村卫生室的面貌焕然一新,群众就医环境显著改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同时,积极向外取经,完善我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措施和激励政策,大力推进制度实施;向内培训,定期邀请各级专家开展覆盖县、乡、村的培训与指导,强化基药政策与业务的解读,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能力与水平,促进提高基本药物临床首用、优先使用,营造基药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下一步,县卫健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培训力度,促进医疗机构优先合理科学使用基本药物,保障医疗安全。同时持续加大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的宣传,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信赖度,促使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不断提升老百姓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新闻编辑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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