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0 10:51     信息来源: 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数:

  为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解读范围。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单位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第二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利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H5等展现形式和一把手访谈、专家评论、新闻发布会等解读方式,进行多角度解读、多形式呈现,增强解读的可读性、服务性、贴近性、互动性。

  第三条  公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是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

  第四条  职责分工。市政府办网站管理科牵头督导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级各部门作为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五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在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定稿后,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市政府办网站管理科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

  第六条  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企业和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七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政务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八条  公开回应。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科室)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舆情引导和回应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第九条  本制度由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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