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华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接中共益阳市委益委干〔2017〕23号文件(2017年5月12日),市委同意:
蔡华建同志任中共安化县委委员、常委(挂职二年);
陈灿平同志任中共安化县委委员、常委(挂职一年);
李丰同志任中共安化县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伍令贤同志的中共安化县委常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职务;
免去杨惠兴、周明峨、何瑞琦同志的中共安化县委常委、委员(挂职)职务。
特此转发。
中共安化县委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