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6 17:47     信息来源: 安化县林业局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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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安化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安化县林业局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化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化县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并负责实施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的政策、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监督、管理全县林业生态建设。

(二)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林地流转工作。

(三)负责本县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和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森林、湿地、地质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监督管理,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生物多样性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拟定及调整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及省、市保护野生动物、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新产品出口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国土绿化、林业基地等项目工程建设;负责全县退耕还林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发展与培育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县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发展,监督森林资源的利用。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的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木材凭证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指导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林地征收、征用与占用申报的初审工作;指导公益林管理和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林业项目的规划设计与验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服务。

(七)负责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管理与培育、保护及林业生态修复与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八)联系指导森工企业的经营管理协调、指导木材及其他林产品的生产经营。

(九)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监督实施林业产业技术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促进林木资源合理利用;指导生态扶贫及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十)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十一)指导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协同县应急管理局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三)承担林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全县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山林纠纷调处行政调查、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机构8个,直属事业单位8个,所属事业单位8个。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资源林政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林业产业发展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县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8名。

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安化县林业局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84名、安化县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7名、安化县柘溪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7名、安化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7名、安化县营林种苗站,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5名、安化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3名、安化县森林火灾防空站,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7名、安化县林业企业和场圃所服务中心,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3名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安化县柘溪国有林场,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制112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9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73名、安化县芙蓉国有林场,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制58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3名、安化县洞市国有林场,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制33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7名、安化县月形山林场,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安化县林业科学研究所(金盆界国有林场),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0名、安化县烟竹苗圃,公益二类股级事业单位,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6名、安化县沙湾苗圃,公益二类股级事业单位,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1名、安化县紫云苗圃,公益二类股级事业单位,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化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包括:安化县林业局本级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安化县林业局

第二部分 安化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安化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安化县林业局 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化县林业局2019年度收入总计9536.4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26.01万元,减少18.23%;支出总计14476.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90万元,增长44.96%;主要原因:收入的减少主要是项目收入的减少,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上期结转的项目收入本期支付。

二、关于安化县林业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953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11.2万元,占95.54%;事业收入403.29万元,占4.23%,其他收入21.75万元,占0.22%,政府性基金收入0.24万元,占0.01%。

三、关于安化县林业局2019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447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8.42 万元,占43.23 %;项目支出 8218.02 万元,占56.77%。

四、关于安化县林业局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11.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18.67万元,下降18.13%,主要是因为项目收入相比上年大幅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567.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14.61万元,增长21.49%。主要是因为上期结转的项目支出本期支付等因素。

五、关于安化县林业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11.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18.67万元,下降18.13%,主要是因为项目收入相比上年大幅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567.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14.61万元,增加21.49%。主要是主要是因为上期结转的项目支出本期支付等因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567.17万元,其中节能环保(类)支出1617.56万元,占11.92%;农林水(类)支出10744.6万元,占79.20%;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7万元,占0.07%;住房保障(类)支出226.14万元,占1.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5.43万元,占5.57%;卫生健康(类)支出204.57万元,占1.5%;其他(类)支出10万元,占0.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安化县林业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67.1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 5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差旅费、资料印刷费;

2.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财政拨款支出112.5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管护项目支出;

3. 节能环保支出(类)风沙荒漠治理(类)其他风沙荒漠治理(项)财政拨款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石漠化工程。

4.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4983.4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财政拨款支出1613.79万元,主要用于湿地公园保护建设,S308线百里画廊建设、培育、养护,三个国有林场、林科所生态功能区保护。

6.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款)森林培育(项)财政拨款支出450.9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培育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财政拨款支出1028.2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森林资源管理(项)、农村综合改革(项)、林业技术推广(项)、扶贫(项)财政拨款支出238.6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防灾减灾、森林资源管理、扶贫等项目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2429.52万元.主要用于安化县林业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为特定的项目发生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725.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离休人员离休费及一次性抚恤费邓;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30.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等。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204.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26.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支出(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支出(项)8.87万元,主要用于税收代征手续费支出。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特定项目。

六、关于安化县林业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化县林业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6169.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671.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498.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咨询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安化县林业局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24万元,增长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一笔对应专项债务收入,用于林场金融扶贫。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类)支出0.24万元,比同期增加0.24万元,增长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类)支出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 0.24万元,主要用于柘溪林场金融扶贫。

八、关于安化县林业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64.22万元,完成预算的7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45.64万元,完成预算的292.56%;公务接待费支出18.59万元,完成预算的27.18%。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4.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64万元,占比71.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59万元,占28.95%。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个,0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车辆购置支出:30.04万元,新购置车辆行政执法用车一台,保有车辆2台。

运行经费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燃料费、过路过桥费等。

3.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支出18.5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300批次,接待国内来宾3000人次。国内接待支出主要用于迎接国家项目检查验收,像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石漠化工程、森林抚育工程,长防林工程、造林补贴、国有林场改革、林业防灾减灾、森林防火等国家重点工程。

九、关于 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目标方面: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同时确定所有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

绩效跟踪方面:由各业务股室负责人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绩效管理工作,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上级的规定和要求,由各股室负责人与有关单位沟通、对接,在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确保计划的绩效目标实现。

绩效评价方面:积极落实省市区财政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在所有预算资金实施过程中进行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管理机制,督促绩效问题的整改。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我们及时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的申报和实施中,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预算资金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预算资金的核实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提高了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单位对年初预算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局所有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把预算资金的审批分配与监督检查结合起来,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确保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1.认真执行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我局经费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超预算;在资金使用上,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保障了机关有效运转。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在机关财务、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加强集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

3.推进专项工作落实。用好专项资金,做好天然林、公益林、营林种植、森林保护等各项专项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专款专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我单位预算收入为6408.92万元,决算收入为9536.48万元,增加3172.5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多人员经费多;二是上期结转的项目收入本期支付。

2019年我单位预算支出为6408.92万元,决算支出为14476.45万元,增加8067.5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多人员经费多;二是上期结转的项目收入本期支付。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25万元,较上年减少4.26万元,下降0.86%主要原因是:我局为合理分配机关运行经费,通过增加和减少一些经济科目的预算资金,合理配置资源,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289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81万元,占10.9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75.54万元,占68.33%;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9.61万元,占20.74%。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9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49.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5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安化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责任编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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