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化县百花寨茶旅文康一体化开发项目建设规划区实行管控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0 17:21     信息来源: 安化县政府办     浏览数:

AHDR-2021-00001

安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安化县百花寨茶旅文康一体化开发

项目建设规划区实行管控的通告

安政通〔20212

 

安化县百花寨茶旅文康一体化开发项目位于安化县滔溪镇第九届全球湘商大会上成功签约的重大项目,已列入市、县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切实推进项目建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安化县百花寨茶旅文康一体化开发项目建设规划区实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滔溪镇滔东社区至百花寨一带,百花山脉至桃花坳,西镇完小至沙坪义安坪,南大通线公路两边至麻溪河道,北百花寨山顶所属区域范围内,具体以滔东社区村庄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区域为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项目建设需要外,项目建设规划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其他建(构)筑物,办理房屋或土地流转,核发房屋或者土地权属证书;

(二)新批宅基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

(三)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立户)、子女收养等涉及户籍、人口变动的手续,但因出生、婚嫁和军人转业退伍等确需办理户口迁入且符合户籍管理规定的除外;

(五)以规划区内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手续;

(六)抢种抢栽不符合要求的花卉、苗木、中药材和抢养殖以及其他不利于项目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的行为。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在安化县百花寨茶旅文康一体化开发项目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其他建(构)筑物的,或者有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由滔溪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停工、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从快从严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起施行。

   

                                           安化县人民政府

                                            2021416


相关文件:《关于对安化县百花寨茶旅文康一体化开发项目建设规划区实行管控的通告》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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