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安化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02 15:54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浏览数:

  一、起草背景

  目前,我县共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场)43家,已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企业14家,其中县城规划区域(东坪镇、县城南区、安化经开区、田庄乡)7家;前乡片区域4家(梅城镇2家、乐安镇1家、仙溪镇1家);中部区域2家(冷市镇1家、小淹镇1家);库区片区域1家(柘溪镇)。尚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混凝土搅拌站(场)29家,其中梅城镇3家、乐安镇3家、清塘铺镇1家、江南镇2家、滔溪镇1家、长塘镇1家、大福镇3家、平口镇1家、烟溪镇1家、奎溪镇1家、马路镇2家、羊角塘镇6家、冷市镇2家、高明乡2家。

  2017年12月25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安化县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规划(2016-2030年)》后,虽市场逐步规范,但问题仍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环境污染问题。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场)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普遍存在扬尘污染严重、废水不按规定排放等问题,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二是非法用地问题。大部分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场)未办理土地出让及用地、规划手续,存在非法用地行为。三是质量安全及市场恶性竞争问题。因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房地产业市场低迷,建筑业不景气,预拌混凝土产能相对过剩,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场)挤压合法企业经营空间,打价格战,存在不正常竞争,导致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我局进行了充分走访调研,并结合全县实际草拟了《安化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9月底,就《实施方案》征求了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市监局、县征拆办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10月25日,在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11月7日,湖南资声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11月9日,县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经审查,《实施方案》制定主体适格,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文件的规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五方面的内容,详见附件。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原则,争取用6个月左右时间实现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场)“规范提升一批、整治合法一批、依法取缔一批”的目标,使全县预拌混凝土行业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非法用地得到有效遏制,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长效机制得到全面形成。

  (二)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4年1月1日开始,2024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阶段(2024年1月1日—2月29日),召开专题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摸底调查。二是全面整治阶段(2024年3月1日—2024年5月31日),规范提升已有资质企业行为,分门别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制止使用无资质预拌混凝土行为。三是整章建制阶段(2024年6月1日—6月30日),建立和完善预拌混凝土企业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县镇村“三级”管理及建设项目跟踪监控等机制。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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