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发〔2015〕10号
安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办、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568项、与相关部门职责交叉的职能381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12项、公共服务事项266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对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解决职责交叉,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公布后,各部门要根据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遵守,认真履职。
二、实行动态调整管理。随着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或废止、部门职能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要求的变化,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要做相应调整和完善。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县政府工作部门提出,经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委办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县政府工作部门要以公布此次责任清单为契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维护责任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相关部门要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加大公开力度,方便群众办事。
安化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2日
部门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