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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湖南省高院发布涉疫审判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作者:虢灿      发布时间:2020-03-11 00:00     信息来源: 三湘都市报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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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院发布涉疫审判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3月10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法院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相关情况,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法院审理的十大典型案例。

  省高院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李宇先介绍,省高院成立依法打击涉疫情犯罪工作指导小组,对全省法院涉疫情刑事犯罪进行全面摸排,统一裁判尺度。截至3月6日,湖南法院共一审受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55件68人,审结22件23人。其中,审结诈骗案件13件13人,妨害公务案件6件6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件3人,非法经营案件1件1人。

  疫情期间,全省法院对于涉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恢复生活生产的案件,及时立案,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现。对当事人起诉主张抚养费、追索劳动报酬费等纠纷,快立、快审、快结,符合条件的依法先予执行。

  【案例1】 网上卖口罩诈骗34万元,男子获刑7年半

  1月27日至2月5日,被告人张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被害人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各类口罩待售的虚假信息,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在怀化市鹤城区先后骗取5人共计34万元。随即将骗取的赃款用于网络赌博。案发后,张某经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如实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裁判:怀化市鹤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微信上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3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销售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实施诈骗,应依法从重惩处。据此,法院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意义:任何利用疫情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必将依法受到严惩。

  【案例2】 破产公司名下楼盘有确诊业主,法院这么做

  益阳天业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益阳中院审查后认为企业资不抵债,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指定由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审理。今年1月28日,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得知,天业公司名下的楼盘碧波豪苑,有一位已入住的业主黄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措施:赫山区法院决定对楼盘实施全封闭管理,现居住在小区的居民实施居家隔离,接受疾控部门的医学观察。

  2月11日,小区新冠肺炎患者黄某治愈出院,被隔离的其他小区业主经过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经区疾控中心检测确认也都未被感染。同一天,该小区解除封闭隔离。

  意义:该案是目前我省法院办理的破产案件中唯一一起涉及确诊病例的案件。赫山区法院在全国法院尚未有成熟处理经验的情况下,主动作为,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及时做好防控工作,确保了其他业主未被感染,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为我省乃至全国处理类似案件积累了经验。■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孙林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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