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管理情况评议发言材料
作者:安化县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3-10-16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在城乡建设中起着龙头作用,是住建部门的重要职能。因此,也是这次县政协常委会评议县住建局工作的三大重点之一。评议工作组历时近5个月,通过召开各种层次的座谈会、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县住建局近年来在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管理方面所作的工作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现将评议意见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评议工作组认为:近年来,县住建局在城乡规划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编制和审批多个层次的规划。2009年编制完成《安化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安化县城总体规划》,2012年全面完成县域统筹城乡规划和10个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修建性平面规划和控制性详规1064个,完成了东坪、梅城等8个建制镇的总规修编。二是充分发挥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作用,对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定期联审。2010年以来,共组织召开专家例会44次,发出评审意见104份,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例会23次,发出评审意见78份,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02份,总用地面积296.97万平方米。三是违反规划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整治。2010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55件,下达处罚决定书170份,停工通知书390份,强制拆除违章建筑54处。对S308线两侧、东坪电站北侧、南区、东部新区、平口、梅城、大福等地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了集中清理与整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评议过程中评议工作组发现,我县城乡规划工作在规划制定、规划实施和规划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可以说是领导不满意,群众不满意,连规划者自己也不满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编制严重滞后

我县城镇规划起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当时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速度估计不足,城镇规划远远跟不上城镇化的提速和城镇的扩容。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后,虽然完成了一系列城乡规划,但由于执行不力,加之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和各类专项规划没有跟上,导致在执行中变形走样,在县城的规划建设中表现更为突出。

县城扩容起步太迟。自县治迁至东坪后的几十年来,县城建设一直局限于北区不足2.7平方公里狭长地带发展,满足于修修补补、挖山填河、小打小闹的城镇建设,城市的骨架没有打开,北区的城市建设就像一个身材矮小的人背上了一身赘肉,连五官也变形移位。公共用地严重不足,房屋和人口密度成为世界之最。目前,加上南区,整个县城建成区面积仅为4平方公里左右,居住人口达16万之多,每平方公里为4万人,比世界上人口最密的东京的28800人多了11200人。

“北改”没有整体规划。早在启动南区开发时,就确定了“北改南建”县城开发思路。但由于对北区的功能分区、改造方案和步骤没有一个详尽科学的规划,导致近年来北区改造败笔连连。零打碎敲,见缝插针。在非常拥挤的情况下先后修建了鑫源、嘉和、锦鑫、中伟、久隆、纯信豪苑、水韵山城、资江一号等高层建筑群,特别是以鑫源小区为中心的高层建筑群密度之高令人瞠目,使整个县城有一种失衡的感觉。“北改”的结果是加重了北区拥堵。市政公用设施匮乏,服务功能残缺不全。由于县城土地珍贵,所以惜土如金,加上无序开发挤占公共用地,导致北区交通、居民休闲等公共设施用地严重不足。一方面,县城“绿意”不浓,居民休闲场所太少。每到上下班或休闲时间,大街小巷人车混杂,人满为患,居民苦不堪言。北区唯一的“湾竹塘休闲广场”因“中伟”项目的开发被挤占大半,仅剩部分也经常被一些摊贩和游乐场所占领。另一方面,北区停车难,找公共厕所难,堆放垃圾难,已成为县城北区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城市品位无法提升。市政规划公众参与少,决策失误多。步行街的建设和湾竹塘广场旁“五道”交叉的城市交通布局就是典型的例证。解放路上有县公安局、司法局、法院、国土局、东坪镇政府等众多单位,在明知禁止机动车通行几无可能的情况下,却选择此路段用小型大理石建设步行街,结果建成不到一年,小型大理石街面损毁严重,劳命伤财。湾竹塘地段原来就是X型交叉路口,交通非常拥堵,“中伟”修建的进入小区的道路不仅将广场从中割裂,而且道路起点选在四道交叉处,造成此处交通秩序异常紊乱。这种“五道”同点交叉的布局堪称城市交通建设规划上的“奇葩”。

“南建”未能体现品位。在县城南区的开发中,我们并没有从北区的惨状中吸取教训,而是重演了北区的悲剧。规划起点低,街道狭窄拥挤。资江大桥南端是进入南区的入口,这样一个展示县城新区品味和形象的重要地段却被县计生局、计生医院、移民安置、商品房开发挤得密密麻麻。群众戏称是“毛家弄子”搬家。有规不依,随意调规。由于没有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出现了边建边规划,规划跟着建设走,甚至先开发后规划,部分乡镇连最基本的道路红线都定不下来。县城南区开发多次调规,调规的结果是:规划的公园缩小了,规划的公厕、垃圾收集站被挤占,从资江大桥直通东坪电站的形象大道——陶澍大道变得弯曲起伏。为眼前利益打乱规划。当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公众利益与政府利益相冲突时,我们的规划往往是服从后者,以致造成整个南区的教育、卫生、体育、交通等公共事业建设用地规划严重不足。原体育中心控制性规划用地135亩,后让位于商业开发,缩减为仅占地42.9亩的体育馆。南区华天大酒店用地最初规划是城市公交车中转站,后因招商引资需要,改为商业大酒店。

2.规划实施缺乏严肃性

我县城镇规划不仅滞后,而且在具体实施上也没有严肃性和权威性,随意性很大,可以说我县近3年来是违反建设规划事件的高发期。

违反城建规划现象频发。一些房地产开发商违背规划,擅自加层加高,法律意识淡薄。东坪完小是县城最重要的全日制小学,在规划中严禁其周边建筑随意改扩建,而如今东坪完小周边全部进行了扩改,成了井中之校,严重制约了学校的扩容与提质;从原征稽所起至大埠溪地段,近两年来违规建筑如雨后春笋,其中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不下5处,仅有1处报建,县城投公司控制的地块被黑商品房、洗车场、沙石场等违章建筑侵占殆尽。同时县城S308线扩改移民安置、南区开发移民安置等重点工程项目均未严格按照城镇规划实施。由于这些严重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严厉查处,在建设领域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导致违规建设现象频发。

   乡镇建设规划实施乏力。我县乡镇建设站四权下放,造成乡镇城建规划责任主体不明,许多乡镇的城镇规划实施乱象丛生。违反规划红线、超红线建筑比比皆是;建设项目往往由乡镇建设站大包大揽,只管收钱,既不按程序依法报批,更没有依法监督管理;盲目安置招商引资项目,导致乡镇驻地建设土地利用不合理、功能分区不明确;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对乡镇规划的法律意识淡薄,对执行规划的责任意识不强。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像长塘镇、清塘镇等乡镇在私人建房、房地产开发方面,一年下来基本没有一个项目报建,城镇规划基本无从谈起。这样,将给我县城镇发展埋下严重的隐患。

3.规划执法力度不够

我县建设项目严重存在少报多建,不报也建和超红线乱建的现象。据统计全县没有办理报建手续和审批手续的建筑面积多达100万平方米以上。但是,由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力量薄弱,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乡镇人民政府对城市规划属地管理意识淡薄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城镇规划执法软弱乏力。虽然2010年以来,县城市执法大队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55件,下达处罚决定书170份,停工通知书390份。但仅仅是下达了文书,受种种因素干扰,实际强制拆除的违章建筑寥寥无几,绝大多数以罚款了事,对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更是听之任之,无从执法。据统计,近三年来,仅东坪城区的违章建筑就不下100起,但没有一起被执法强拆。

三、几点建议

评议工作组认为:上述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的因素,有地理条件的因素,有经济发展水平的因素,也有领导者、决策者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主管部门在履职和作为上存在问题。对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规划的法定地位。规划是城乡建设的龙头,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法定依据。因此,县住建局要加大对《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安化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安化县城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全社会对规划法定地位的共识。一是要提高领导和决策层的思想认识。要使领导和决策者真正认识到抓好《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是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和要事,要用更长远、更全局的眼光,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政府利益与群众利益、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规划》是全社会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决策层更应率先垂范。二是要加强各级各部门和开发企业的规划意识。要使大家认识到实施好《规划》是各级各部门和开发企业的共同责任,在《规划》面前没有特殊公民、没有特殊利益。同时,要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增强乡镇政府在《城乡规划》实施上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三是要完善、规范规划编制和调整的决策程序。在规划的编制和调整上,要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特别是要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坚决杜绝规划编制闭门造车,规划调整领导拍脑袋决策的现象,再也不能让类似湾竹塘广场交通布局的“奇葩”和云天广场这样的“怪胎”出现。

2.加强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要以铁石心肠和强硬手段重拳出击,坚决打击和遏制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要加强日常监管。要在报建、日常巡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从严把关,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严管严控,发现一处,处理一处。要加大打击力度。对少报多建、不报也建行为要露头就打,对违规建筑一律要拆除。同时,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对违规建设者要顶格处罚,不仅要使其无利可图,而且要使其血本无归。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规划建设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带头违规建房或违规参与房地产开发的,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公开曝光。同时,要从严处理在规划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失职渎职行为。

3.搞好协同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城乡规划工作牵涉面广,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因此,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显得尤为重要。要加强同国土、房产部门的联系,从建设的入口、出口把好城建规划关;要加强同乡镇人民政府的联系,强化乡镇政府城镇建设规划属地管理的责任,加强对乡镇建设站的业务指导,提高保障水平,适度放权让利,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要加强同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的联系,把规划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各重点建设工地,不留死角。要加强同纪检、公安、检察、法院等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对违反城建规划的行为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

4.简化报建手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报建手续繁琐,收费过高是造成少报多建、不报乱建的重要原因。因此,建议县住建部门:要适度简化行政审批手续。适度归并行政审批步骤,将行政审批权尽量授予政务窗口,真正做到“一条龙审批、一站式服务”。要公示办事流程。每个环节所需资料、每个流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缴的税费标准和每个流程所需资料等都要上墙公示,让服务对象明白办事,让工作人员规范办事。要降低收费标准。杜绝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

5.抓好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城乡规划工作专业性强,城乡规划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一个城镇、一个地方的长远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县住建部门技术力量薄弱,政策性安置人员多,因此,要在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的同时,一定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要在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业务能力等方面下功夫,真正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敢担当、会管理的城乡规划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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