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安全 需标本兼治
作者:安化县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3-07-16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    

 

    自从我县12·9平板船侧翻事故发生以来,各级政府及海事、安监等部门加大了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力度,并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如“六不发航”制度(证照不齐不发航、超载不发航、船况不良不发航、停航封渡不发航、气候不良不发航、乘客不穿救生衣或不带浮具不发航)。这些措施的出台,对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实际上既治不了标,也治不了本。

        资水株溪口电站至敷溪大桥段全长近40公里,有汽运渡口9个、行人渡口16个,关联东坪、田庄、江南、小淹、龙塘、冷市、羊角七个乡镇约30000人的交通出行和生产生活。尤其是江南和小淹,镇区都在南岸,江北群众出行到镇区基本要靠渡船,两岸公路也必须借助汽渡才能连通。将渡船停航时间锁定为下午五点显得有些机械和不近人情。在镇区务工的群体与返乡农民工怎么就一定能保证做到在下午五时前到达渡口呢?由于回家心切,村民拥挤上船、不按要求穿救生衣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农村医疗急救的不确定性、紧迫性,也与水运管理制度存在时间上的差异,“五点后所有渡船停航”根本不可能落到实处。

        河流在阻隔交通的同时,本来又具有通航的作用。现在资水两岸有了公路,通航功能基本被放弃,如果再因为曾经发生过事故就连横渡功能也要大打折扣,实在有因噎废食之嫌。根据我县实际,建议:

       1.交通部门一方面取消停航停渡硬性规定,进行人性化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船主、村民的水运安全生产意识,并要求船主严格遵守发航制度,杜绝违规、超标准作业,发挥渡口应有的功能。

       2.尽早开工建设小淹跨河交通大桥,争取江南大桥早日进入省规划,打通南北交通安全通道,从根本上杜绝车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