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情况追踪问效实施办法(暂行)
作者:安化县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5-02-10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实行“追踪问效”是推进政治协商制度创新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政治协商成果转化的坚强保障,是政治协商能够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情况的追踪问效,根据《中共安化县委关于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意见》,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追踪问效的目的与意义
追踪问效就是政协通过现场视察、听取汇报、深入调研等形式,对政协与政府部门协商一致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推动落实。要通过追踪问效,让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进入决策程序,促进政府及其部门的科学民主决策,确保履职成果转化有去向、有着落、有结果。
二、实施追踪问效的原则
1 .坚持服务中心的原则;
2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3 .坚持平等协商的原则;
4 .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实施追踪问效的内容与范围
1 .已经被县委、县政府采纳的《建议案》、《参阅件》等重要建议的落实情况;
2 .县委、县政府领导领办和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的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
3 .被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的《社情民意》等的办理情况;
4 .县政协民主评议提出的评议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5 .其他有必要进行追踪问效的协商成果的落实情况。
四、年度追踪问效议题的产生
年初由主席会议协商确定追踪问效的议题或内容,报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后,列入年度工作要点。
五、实施追踪问效的方式方法
1 .由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相关委室承办,邀请部分政协委员参加,采取实地视察、走访座谈、约见协商、现场述评等方式开展追踪问效;
2 .由县政协办公室邀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其督查室联合开展追踪问效。
六、实施追踪问效的工作流程
1 .承办委室负责制定追踪问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分管主席审定;
2 .承办委室在开展追踪问效活动前1个月向被问效单位发出工作函告之相关事项;
3 .承办委室会同被问效单位提前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和现场布置工作;
4 .承办委室在开展追踪问效活动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领导和委员做好参会和发言准备;
5 .承办委室负责追踪问效活动的现场组织、联系协调以及意见建议的收集和整理。
七、追踪问效的成果运用
追踪问效成果作为县政协对乡镇(含南区)和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并将追踪问效情况及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县委、县政府及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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