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委员组2014年工作考核办法
作者:安化县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4-03-10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安协发〔 2014 6

 

政协安化县委员会

关于印发《县直委员组2014年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直委员组,机关各委室:

《县直委员组2014年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协八届六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政协安化县委员会

2014 37

 

 

 

 

县直委员组2014年工作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政协各县直委员组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履行政协的“三大职能”,提高工作实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计分细则

(一)积极参与县政协及专委会工作(18分)

1、参与县政协中心工作(4分):积极参加县政协及专委会开展的中心工作,按要求完成人员抽调任务,且所抽调人员能按要求参加好活动,记4分。

2、参加县政协组织的活动(8分):按要求参加县政协召开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及其他会议,记4分,请假的每人次扣0.5分,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按要求参加县政协及专委会组织的调研、宣传、学习、考察、竞赛等活动记4分,每少参加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在活动中获奖,每获奖一次加2分,最多加6分。

3、完成所需材料的上报(6分):按要求完成县政协及专委会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记6分,每少完成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所完成材料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奖励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同一个材料不重复加分。

(二)履行政协职能(62分)

1、调查研究(6分):开展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材料,记6分。

2、走访视察(6分):开展走访视察活动,撰写视察报告,记6分。

3、撰写提案(8分):达到人平撰写一件提案,记8分,未达到按比例记分;优秀提案每一件加2分,最多加4分。

4、反映社情民意(8分):按季度考核计分,即每季度完成一篇稿件记2分;每采用一篇加2分,最多加4分。

5、撰写参政议政发言材料(8分):按要求撰写一篇以上参政议政发言材料记8分,未撰写不记分;每采用一篇加4分,最多加8分。

6、报送政协工作信息(8分):按季度考核计分,即每季度完成一篇信息记2分;每采用一篇加2分,最多加4分。

7、规范化建设(8分):按要求建立履职台帐(有各级文件、社情民意、提案、走访视察、调研、委员履职、“三个一”活动、规章制度等专门台帐)计8分,缺一项扣1分。

8、组织管理委员(10分):继续开展“三个一”活动,组织委员集中学习考察两次,年终进行履职情况述职,每缺一项扣2分;因违反《委员管理暂行办法》撤销委员资格的每人次扣4分。

(三)其他工作(20分)

1、《湘声报》和《文史博览》发行任务(5分):完成任务记5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记分。

2、为《品读安化》杂志投稿(5分):投稿一篇记2.5分,投稿两篇以上记5分;每采用一篇加3分,最多加6分。

3、宣传政协工作(5分):宣传政协工作的报道等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发表,每篇分别记8分、6分、5分,同一篇报道不重复计分。

4、创造性地开展有影响的活动(5分):活动组织新颖,效果好,记5分。

二、考核要求

1、年终由政协主席会议组织对各县直委员组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采取以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3、县直委员组必须将履职活动中产生的方案、报告、总结等材料按要求及时上报县政协有关委室,由办公室建立考核台帐,每半年通报一次。年终考核以收到的材料为准,由办公室统一计分。

三、表彰

按所得分从高到低取前四名作为年度先进单位在县政协全会上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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