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月协商座谈会工作办法(暂行)
作者:安化县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5-04-08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进一步提高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有效推进我县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政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参照全国政协和省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工作办法(试行)》,结合安化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 、双月协商座谈会是县政协定期邀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与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等不同方面人员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的会议形式,是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协调关系、汇聚力量的协商平台。
2 、双月协商座谈会由县政协主席或受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
3 、双月协商座谈会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广开言路、博采众谋的指导思想,发扬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良传统,贯彻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工作原则,鼓励各界别委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4 、双月协商座谈会广泛邀请各界别委员参加,也可视情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等方面人员参加。
5 、双月协商座谈会原则上每2个月举行一次,每年举行6次左右。
6 、双月协商座谈会上形成的协商成果,通过政协参阅件、建议案、提案等方式报送有关领导同志和相关部门,促使协商成果落地。
7 、双月协商座谈会的组织筹备工作由县政协办公室统筹协调,分别明确一个委室具体牵头负责。
8 、双月协商座谈会前要采取专题调研、专题视察、民主评议、实地考察等方式全方位地了解相关工作,掌握真实情况。
二、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
县政协办公室制定双月协商座谈会年度计划,统筹协调议题、时间和承办单位;各委室分别牵头组织。
1 、计划制定。 每年11月,办公室向各委室征集下一年度双月协商座谈会的议题、时间建议,汇总整理并经政协主席会议协商通过,形成年度双月协商计划。年度双月协商计划以县政协党组名义报经县委同意后, 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联合发文实施。
2 、议题确定。 协商议题的确定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一般每年安排6个议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也可以适时调整。议题一经确定,相关委室要深入开展调研,做好充分准备。
3 、时间安排。 双月协商座谈会一般每2个月举行一次。每年1、2月份的协商座谈会与县政协全体会议合并进行,不另作安排。
4 、方案报批。 根据年度双月协商计划安排,每次双月协商座谈会召开2个月前,由牵头委室拟定实施方案报分管主席审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座谈会的时间、地点、主持人、议题、拟邀请出席人员、议程、有关事项以及围绕协商开展的调研、视察、考察等前期准备工作安排。方案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各委室组织落实各项筹备工作。
三、组织工作规范
(一)出席人员
1 、邀请原则: 根据会议议题每次协商会邀请6位左右相关领域和行业有代表性的委员,尽量安排与议题密切相关的各方面代表人士参加; 可根据议题需要,邀请2—3位专家学者(本届政协委员以外的其他有关方面代表); 拟邀请参会的委员和专家学者名单,牵头委室要广泛征求意见,尽量邀请各界别和领域的代表性人物,增强建言献策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广泛性。
2 、邀请对象: 县委、县政府联系政协的领导,县政府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县政协领导。 县政协各委室负责同志。 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 政协委员。 专家学者。
3 、邀请方式 预约邀请。牵头委室预约邀请,告知会议的基本安排。 正式通知。落实委员、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出席情况后,办公室寄送正式通知和邀请函。
(二)基本程序
1 、部署动员。每次双月协商座谈会2个月前由县政协分管副主席召集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县委办和县政府办相关负责同志、各委室负责同志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由牵头委室通报协商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分工,强调工作要求。
2 、前期准备。由分管副主席与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就协商议题进行沟通,并带领相关委室和相关专委会委员围绕协商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走访视察、民主评议、实地考察等,形成相关发言材料。
3 、协调推进。会前1个星期,秘书长主持召开工作协调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参加。主要内容是听取牵头委室工作情况汇报,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协调会后,相关委室按分工部署分头推进各项座谈会组织工作。
4 、召开双月协商座谈会。
(三)发言要求
发言质量是决定双月协商座谈会效果的关键。牵头委室负责协调安排发言工作,包括约请委员发言和联系落实部门介绍情况、互动发言等。
1 、有关部门介绍情况。 由与议题联系紧密的部门介绍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等,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不作一般性工作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 、牵头委室做中心发言。 要求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有的放矢、切中要害,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 、委员、专家学者预约发言 。一般请2—4位与会人员(委员为主)作预约发言,要求讲真话、谏诤言,鼓励脱稿发言。每人发言不超过8分钟。
4 、其他与会人员自由发言。 预约发言之后,其他与会委员、专家学者自由发言,每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尽量保证每位与会委员都有发言机会。
5 、有关部门互动回应发言。 委员和专家学者发言结束后,请到会部门负责同志针对发言中涉及的问题作互动发言,深入沟通协商。每人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6 、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讲话。 发言结束后,请出席座谈会的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讲话。
(四)文稿材料
协商会文稿材料包括领导讲话、有关部门情况介绍、委室中心发言、参阅资料、出席人员名单、预约发言等,由办公室汇总印发。
1 、县委办负责县委领导的讲话,县政府办负责县政府领导的讲话,县政协办负责县政协领导的讲话。材料由县政协办公室汇总后印发。
2 有关部门发言材料。有关部门到会介绍情况时,可提供发言材料供会议参阅。具体由牵头委室商有关部门确定,并根据涉密程度明确发放范围。材料由办公室汇总后印发。
3 、与会人员发言稿。由承办的委室负责把关,汇总后送办公室印发。
4 、参阅资料。若会议议题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内容,或领导同志明确要求准备的相关参阅资料,由相关委室收集整理,提前送有关领导同志参阅。
5 、出席人员名单。由五个方面组成,依次为: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县政协各委室负责同志,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由办公室印发。
(五)会议成果
协商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办公室将会议形成的协商成果以政协参阅件、建议案、提案等形式,报送县委、县政府领导参阅并送交相关部门办理。
双月协商座谈会牵头委室负责相关后续工作,定期对协商成果进行整理汇总,对需要落实事项进行跟踪,确保双月协商座谈会取得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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