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政协工作考核和八届县政协“十佳政协委员”评选的通知
作者:安化县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6-09-30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各乡镇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县直委员组,机关各委室:
    根据县政协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经县政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政协工作考核和政协安化县第八届委员会“十佳政协委员”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政协工作考核
(一)考核依据
1 .委组工作考核:《安化县政协系统2016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2. 委员履职考核:《政协委员述职暂行办法》、《关于在全县政协委员中开展“三个一”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委员中继续开展“三个一”等活动的通知》。
(二)委组履职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10 月9日。
二、“十佳政协委员”评选
(一)评选对象: 政协安化县第八届委员会委员。
(二)评选条件
1 .八届一次会议以来被评为优秀政协委员的委员;
2 .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及县政协的决议、决定,热爱政协工作,积极参加县政协会议和有关活动,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发挥作用明显的委员;
3 .在县政协开展的“三个一”活动、“帮困解忧,履职添彩”活动和委员脱贫攻坚“三个一”行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委员;
4. 在所属界别、行业、单位爱岗敬业,工作勤奋,表现特别优秀的委员。
(三)评选步骤
评选活动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1 .推荐阶段(10月上旬):各乡镇联工委和县直委员组限推荐一名人选,需填写推荐表,撰写2000字左右的推荐材料,在10月9日下午4:00之前报县政协办公室(联系人:王勋,13875397017、7222927),电子版发至邮箱276098283@qq.com;
2 .考察阶段(10月中旬):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分组带队,对所有推荐委员进行考察;
3 .审定阶段(11月上旬):县政协主席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协商提出“十佳政协委员”建议名单,县政协常委会议协商决定“十佳政协委员”名单;
4 .表彰阶段:在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对“十佳政协委员”进行表彰。
三、考核办法及有关要求
1. 委组履职资料收集整理、委员述职、“三个一”活动情况收集整理、“十佳政协委员”推荐要在考核开始之前完成。
2. 各委组要形成年度工作书面总结,履职活动须形成纸质资料造册备查。材料要求上报县政协委室的,以委室收到的材料为准。按季度考核的指标以季度收到的材料为准,逾期报送的一概不纳入考核计分的范围。
3. 委员述职以委组为单位自主进行,《 安化县第八届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 》和《政协委员开展“三个一”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由各委组负责人根据委员述职情况如实填写后交考核组。
4. 县政协机关的专职委员在机关内部考核,不参与所在县直委员组的考核和评优。
附:1、《 安化县第八届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
    2 、《县政协委员“三个一”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3 、《安化县八届政协“十佳政协委员”评选推荐表》
 
 
政协安化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6 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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