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安化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安化县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4-12-29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安协发〔2014〕8号
 
关于召开政协安化县第八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政协安化县八届九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并报请县委同意,政协安化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5年1月5日至1月8日在东坪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人员
    1.第八届县政协委员。
2.邀请人员: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市委原助理巡视员,在职正、副处级干部,县人大历届离退休主任,县政府副调研员,县政协历届领导,柘溪水力发电厂厂长,县人民武装部政委,县人民法院负责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公安局政委,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非县政协委员的县委督办专员、县直部、办、委、局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党委书记,在安第五届市政协委员。
    二、报到时间及会议地点
    1.全体政协委员于2015年1月5日上午到银莲大酒店报到,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安排餐宿,下午2:30在红旗剧院参加开幕式。
2.邀请人员参加的会议具体见《邀请书》或《邀请函》。
3.主会场设红旗剧院。
三、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政协安化县第八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政协安化县第八届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3、听取和协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4、听取和协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计划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5、委员参政议政发言;
6、表彰2014年度先进乡镇联络工作委员会和县直委员组、优秀政协委员及优秀提案;
7、县委书记讲话、县长讲话;
8、通过政治决议和其它决议;
9、委员测评乡镇(含南区)、县直部门单位和垂直管理部门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各乡镇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县直委员组接此通知后要负责通知、督促本委(组)委员按时到会。
    2.参加会议的所有政协委员,接此通知后,要切实做好参会准备。
    3.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政协委员参会期间的工作安排,为政协委员开好大会创造条件。
4.邀请人员由县政协办公室发出《邀请书》或《邀请函》,请各有关单位负责邀请到会。
5.会议期间,各单位要张贴宣传标语,做好会议的各项宣传工作。
 
 
政协安化县委员会
                                   2014年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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