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所需材料的上报(6分):按要求完成县政协及专委会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记6分;每少完成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所完成材料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奖励,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同一个材料不重复加分。 2、参加政协组织的活动(6分):按要求参加县政协组织的会议、调研、宣传、学习、考察、竞赛等活动记6分;每少参加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在活动中获奖,每获奖一次加2分,最多加6分。 3、报送政协工作信息(6分):每上报一篇信息记2分,最多记6分。 4、参与县政协中心工作(5分):积极参加县政协及其专委会开展的中心工作,按要求完成人员抽调任务,且所抽调人员能按要求参加好活动,记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