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安化县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5-11-02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刘伟、刘迪光、夏芳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夯实“绿色安化”基础》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投入品是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包括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其他用于农产品生产、加工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的物品。为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行动,以农资企业监管为重点,以农资市场打假为中心,每年多次开展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活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一、关于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宣传教育力度的问题
(一)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与加强农民培训相结合
搞好农资宣传培训,是抓好农业投入品管理,净化源头的有效途径。通过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合法经营培训、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并择机公布典型案例,震慑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不法分子,积极营造打假护农良好的社会氛围。先后举办了种子、农药等经营人员培训班,共开展农资培训2期450户,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农业投入品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人员达近千余人,另外还开展了《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共制作宣传牌30余块,悬挂横幅40条,张贴宣传标语2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对农业投入品依法管理的知晓率大幅度提升,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普遍增强,农民维权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指导,把农业投入品与农技推广相结合
增强农药经营、使用人员安全用药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农民对假劣农药、标签不合格农药识别能力,以建立联系点的形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用药行为监管,督促其严格按标准使用农药,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建立健全农药使用档案,大力推广绿色防控和高效、安全施药技术,引导、培训农民转变购药用药习惯,全面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全面清理农药经营单位资质。县农业局和工商部门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清理、登记造册。现场检查经营资质和范围、经营场地设施、管理制度等,对无照经营和不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取缔,严格要求农药经营单位建立购销台帐,承诺质量安全,指导科学用药。
二、关于提高农业投入品监管水平的问题
(一)加强市场监管体系
为提高农业投入品监管水平工作,成立了县农业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制定严格的岗位目标责任制,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1.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农业行政处罚调查取证制度》、《农业行政罚没款物收缴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农业行政处罚回避制度》等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保障。目前,全县农资市场管理工作已初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 建立农药准入制度。为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国家禁限用和假伪劣农药进入我县,逐步建立农药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保证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们身体健康,政府对农药实行专营,形成了整套严格的招投标、准入和检测制度。
3. 从严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监督检查权,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按照“农忙季节重点查、节假期间突击查、农忙时节常规查”的原则,严查甲胺磷、毒鼠强、二溴氯丙烷等高毒药,加大对违法使用农药投入品的检查力度。截至目前,2015年共出动执法30余次、执法人员150人次,监察农资经营店200余家,查处未审定水稻种子200公斤,高毒及限用农药150公斤。
(二)建立检验检测体系
我县是农业部规划建设的第二批县级农产品质检站,采购进口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仪等高精度仪器设备65台套,检测能力覆盖主要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等,并及时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日报信息发布检测结果。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建立县级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1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6个,全县23个乡镇农技站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的牌子,每个乡镇明确了1至2名专干。
(三)完善农资配送体系
采取集中整治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全面整顿全县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和完善农资配送体系。以水稻、玉米、油菜等主要作物为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质量和标识为主要内容,采用日常管理集中整治相结合,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办法突出抓好重点作物、重点市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的查处工作,严把农资生产、流通、使用三个关口。
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在茶叶、水果等集中种植乡镇,不得核准定点经营高毒农药单位。对其他作物集中种植乡镇由农业局按照“安全第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对高毒农药经营申请者条件进行审核,出具《高毒农药经营条件审查确认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注明准许经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必须设立高毒农药经营专柜,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进货查验、实名购药等高毒农药经销合帐,台帐应保存3年以上备查。几年来未发生大的坑农害农案件,有利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另外我们还积极争取县政府及财政、编制等部门的支持,确保农药监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资金投入满足农药监管工作需要,重点推进乡、村农药监管员和农药监督员及其工作职责的落实。
三、关于大力推广安全高效农业投入品的问题
(一)狠抓农业投入品监管,净化生产源头。 首先,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与执法大队、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大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其次,积极推行农药经营单位严格审查制度,对县内近300家农药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淘汰了一批不合格农药经营单位;最后,严格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做到了高毒农药实施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进销货台帐备 案。
(二)以蔬菜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强农产品基地监管。 一是建立备案制度。以全县23个乡镇建立蔬菜基地档案为重点,从面积、种植品种、生产日期、负责人等方面进行备案登记保存,做到底数清楚。二是建立责任制,落实到人。明确了全县23个乡镇监管站监管员为第一负责人,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田间档案记录制度,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管。23个乡镇监管站监管员每月深入到建立档案的基地大棚进行实地查看2次以上,检查基地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检查基地负责人生产档案建立情况,并要求如实填写《乡镇监管站现场检查记录本》,监管员和基地负责人对监管情况进行签字。三是开展抽检工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定期对建档基地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督促基地开展委托检测或建立自检制度,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开展茶园除草剂专项整治。 年初,我县开展了禁止茶园使用除草剂的专项整治活动,从生产源头抓起,禁止在茶园中使用草甘膦等除草剂。通过技术培训指导茶农科学耕锄施肥,积极推广增加茶园覆盖度、茶园行间铺草、使用除草机等技术清除杂草,逐步实现我县茶叶生产清洁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非常感谢 你们 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恳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函复。
                           
安化县农业局
2015 年7月 日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