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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240/2024-1908894 责任部门:安化县农机事务中心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4-03-12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其他辅助农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要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2     信息来源: 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网站     浏览数:

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其他辅助农机作业人员

安全知识要点

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安全监理部

为方便基层组织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其他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及辅助农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省农机事务中心组织相关安全监理人员编制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其他辅助农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要点》,作为县市区、乡(镇)、村、网格、农机合作社等农机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一、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知识

1.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前,应当仔细检查电器、电路导线的连接和绝缘是否良好,防止电路原因引起自燃事故。

2. 寒冷季节需要使用预热塞起动发动机时,预热时间应根据气温情况确定。

3. 发动机起动困难时,为保护蓄电池,不得连续、频繁起动,再次起动必须保证足够的时间间隔。

4. 发动机起动后,不能高速运转,来倾听有无异常声音,检查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5. 联合收割机起步前,应确保发动机怠速及最高空转转速运转平稳,无异常声响。

6. 联合收割机起步前,应确保操纵件操作灵活可靠,旋转部件转动无卡滞,自动回位的手柄、踏板回位正常。

7.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起步前应检查各仪表读数是否正常。

8.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起步前,须注意周围的安全,并确保制动器、离合器等工作正常、可靠。

9.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作业前,驾驶操作人员应对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指导,使其熟悉与作业有关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0.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作业前,对危险地段和障碍物应设明显的标记。

11.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过学校、村庄时,应降低速度,加强观察,特别要注意中小学生及儿童玩耍、追随。

12.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室及驾驶座不得超员乘坐,不得放置有碍操作、影响视线及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13. 轮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同轴两侧应使用同一型号、规格的轮胎,提高行驶安全性。

14.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加油时,发动机必须熄火,加油过程中严禁烟火。

15.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燃油时应注意:在气温10度以上时,应选用0号轻柴油;在气温10度以下时,应选用-10号轻柴油。

16. 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注意穿着适宜的服装,不可以穿拖鞋。

17.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装车转移时,应使用可靠装置进行固定,确保安全。

18. 履带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使用跳板装车时,应避免踩下制动或打方向,防止发生倾翻。

19.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熄火,再排除故障。

20.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作业区严禁烟火。检修和排除故障时,不得用明火照明。

21.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转移时,驾驶室不能超员乘坐。

22.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田间或场院作业时,应在排气管上安装防火帽(火星收集器)。

23.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作业中,发现异常杂声或金属敲击声,应停机熄火,排除后才能作业。

24.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作业前应勘察作业场地、清除障碍。

25. 驾驶操作人员应阻止辅助人员饮酒后参与作业。

26.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作业时,与作业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现场。

27.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作业地段禁止人员躺卧休息。

28.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作业时,驾驶操作人员应与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设置联系信号,并禁止非作业人员在作业区域内滞留。

29. 换挡时,应把变速杆推到底,使齿轮全齿啮合。

30. 技术熟练时,禁止双手脱离方向盘(手扶把)行驶。

31. 联合收割机作业人员不得将毛巾等缠绕在头上或脖子上,以防被卷入机器。

32. 作物倒伏时,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割茬高度以不产生漏割为前提,应尽量调低。

33. 驾驶轮式联合收割机远距离转移时,不得疲劳驾驶,一般每4小时需休息一次,不少于20分钟。

34. 除割台挂车外,联合收割机不得牵引其他车辆。

35. 轮式联合收割机在道路上行驶或转弯时,应将收割台提升到最高位置并予以锁定。

36. 联合收割机晚间作业时,应当使用作业灯照明。

37. 联合收割机在过田埂时,应低速垂直越过。

38. 联合收割机试运转的原则是转速由低到高,速度由慢到快,负荷由小到大。

39.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在行进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急转弯,防止脱轮,损伤履带。

40. 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座椅部位可翻转的,使用前应检查固定装置是否稳固,防止驾驶人座椅侧倾后造成伤害。

41.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转移列队行驶时,车辆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2. 驾驶轮式联合收割机远距离转移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疲劳驾驶。

43. 联合收割机出现故障需要牵引时,不可以采用柔性绳牵引。

44. 轮式联合收割机使用割台挂车运输割台时,割台挂车与主机连接部位应当安全、可靠。

45. 联合收割机坡道上停机时,应锁定制动器,并采取可靠防滑措施。

46. 联合收割机作业中,润滑油压力降低到不正常范围,不可以继续作业,必须停机进行检查。

47. 联合收割机作业中,发动机转速异常升高,油门控制失效,必须立即停机进行检查。

48. 联合收割机作业中,发动机或传动箱突然出现异常声响或气味,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

49. 联合收割机发生冷却水沸腾时,应停止作业,使发动机在无负荷状态下低速运转到温度降低后再停机检查。

50. 联合收割机接粮人员工作时发现出谷口堵塞或其他故障时,不准不通知驾驶员自行排除故障。

51. 联合收割机回转部件盖板打开前,必须停止发动机。

52. 联合收割机部件注油时,应当注意不要将润滑油滴到皮带上,以免影响皮带使用寿命。

53. 联合收割机班中检修与保养一般在作业4小时左右,检查重点工作部件,清除缠草和杂草,对各轴承的发热情况予以关注,给重要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54. 联合收割机使用中,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检修和保养,以延长机械使用寿命。

55. 运输联合收割机时,使用的装卸板长度应该不低于车厢高度的4倍,确保上下车时不会因太陡而倾翻。

56. 联合收割机卸粮后粮箱不可以载人。

57. 联合收割机行进时,应注意避让电线电缆,遇有桥洞、涵洞等有限高或限宽要求的,应查明条件后谨慎通行。

58. 用运粮车与联合收割机并行行走接粮时,应注意保持间距,双方应有设定的信号,联系始卸、停卸或必要时的停车。

59. 联合收割机卸粮时,作业人员不准进入粮仓,也不准用手、脚或铁器等工具伸入粮仓推送或清理粮食。

60. 联合收割机作业时,不应边收割边转向。

61. 联合收割机接粮操作人员不得在收割进行中上、下接粮台。

62. 禁止将手伸入联合收割机出粮口或排草口排除堵塞。

63. 玉米联合收割机作业过程中,如剥皮机出现堵塞现象,应在停机熄火后进行清理。

64. 联合收割机作业过程中,如发生割台、脱粒、分离、切碎等装置缠草现象,或切割器、滚筒等作业部件发生堵塞时,应在熄火、停机后清理。

65. 多台联合收割机在同一地块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66. 联合收割机进入田块、跨越沟渠、田埂以及通过松软地带,应使用具有适当宽度、长度和承载强度的跳板。

67. 全喂入联合收割机输送槽口出现拥堵时,不得用手或脚往输送带推送禾物。

68. 联合收割机作业前和作业后,应当注意清扫积留在排气管和消声器上的秸秆屑,以防引起火灾。

69. 因联合收割机车身重心较高容易翻倒,经过坡道时,不得高速行驶,不得急转弯,不得斜行。

70. 联合收割机转弯时应当停止卸粮。

71. 大型联合收割机在卸粮时,应避开田间的高压线路。

72. 联合收割机粮仓内有谷物时重心较高,应避免过田埂、急转弯和上下坡。

73. 联合收割机作业时,不准乘坐与操作无关的人员。

74. 联合收割机作业时,严禁闲杂人员在田间逗留、捡拾作物、处理秸秆等。

75. 检查发动机机油高度时,应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停在平整地面,在发动机启动前或冷机时进行。

76. 履带拖拉机使用前应当查验液压系统过载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77. 拖拉机上坡或作业时,如发现有翘头迹象,应迅速分离离合器,前轮压回地面后再踩下制动器。

78. 拖拉机挂车气压制动装置在使用中不允许气路系统有漏气及阻滞现象。

79. 手扶拖拉机传动皮带和飞轮处应装有防护罩。

80. 手扶拖拉机运转时,严禁卸、挂传动皮带。

81. 手扶拖拉机正常行驶中,不要将脚放在制动踏板上。

82. 除驾驶人外,手扶拖拉机驾驶座不得载乘其他人员。

83. 手扶拖拉机传动皮带张紧度,一般用四个手指按压皮带中部,皮带下降量在20-30毫米为合适。

84. 拖拉机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5米。

85. 拖拉机挂车装载棉花、秸秆等易燃品时,严禁烟火,并应有防火措施。

86. 拖拉机拖带挂车下陡坡时,应低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

87. 拖拉机拖带挂车下长坡时,严禁连续制动,防止制动器过热失效。

88. 拖拉机挂接农具须用低挡小油门。

89. 拖拉机挂接农具时,驾驶操作人员应与协助挂接人员密切配合,在拖拉机停稳后才能挂接农具。

90. 拖拉机挂接农具或挂车时,应确保连接可靠,并加装保险链。

91. 拖拉机悬挂的农具必须在升起状态排除故障或更换零件时,应将其锁定在升起位置,并用支撑物稳固支撑。

92. 拖拉机进行旋耕、耙地、播种等作业时,禁止用人力方式增加配重。

93. 拖拉机进行旋耕作业时,须先结合动力,然后将旋耕刀缓慢入土。

94. 拖拉机转移作业区时,悬挂农具应升至最高位置并加以锁定。

95. 履带拖拉机在30%坡道的压实土路上,使用驻车制动器,沿上下坡方向应能可靠停住。

96. 悬挂耙作业需急转弯或倒退时,必须将耙升起。

97. 牵引耙作业时不准急转弯,也不可以倒退。

98. 农具前部万向节传动轴可能缠绕身体部位,拖拉机作业或万向节传动轴转动时,人员应与旋转部位保持安全距离。

99. 拖拉机作业时,挡泥板上不可以坐人。

100.取得轮式拖拉机驾驶资格的,不可以驾驶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必需增驾。

101.当拖拉机动力输出轴工作时,应安装动力输出轴防护罩。

102.采用倒车方式跨越高埂或上陡坡时,驾驶操作人员应下车查明拖拉机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倒车。

103.拖拉机作业行进中,禁止用手、脚或工具清除农具上的泥土和杂草。

104.拖拉机播种作业时,严禁倒退或急转弯,播种机的提升或降落应缓慢进行,防止损坏机件。

105.拖拉机旋耕作业时,在田间转移或过田埂必须切断动力,且必须提起农具。

106.拖拉机旋耕作业时,必须盖好旋耕机护盖,防止刀片或异物飞出导致伤害。

107.拖拉机旋耕作业时,旋耕机上严禁站人。

108.拖拉机喷洒农药作业时,驾驶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109.拖拉机严禁加大皮带轮,提高行驶速度。

110.严禁拖拉机挂车载人或人货混载。

111.拖拉机运输机组装载农具或大件物品时,应设置安全有效的固定措施。

112.拖拉机运输机组载物应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

113.拖拉机运输机组载物时,货物长度和宽度不得超出车厢。

114.拖拉机在行驶、作业过程中,不准用猛松离合器的方法起步或冲越障碍。

115.拖拉机在行驶途中,不准用半分离离合器的方法来降低行驶速度。

116.拖拉机通过窄路、窄桥、急弯路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117.拖拉机通过铁路道口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118.拖拉机被牵引时,拖拉机的宽度不得大于牵引车辆的宽度。

119.拖拉机在坡道上停车时,应在轮胎处垫上防滑块。

120.拖拉机不得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农机安全“十禁止”

1.禁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

2.禁止人货混装、违法载人。

3.禁止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4.禁止超载超速、擅自改装改型。

5.禁止不经磨合试运转就带负荷作业。

6.禁止下坡空挡滑行。

7.禁止短暂停车脚踩离合器不摘挡。

8.禁止在排除故障时发动机不熄火。

9.禁止农业机械在转移过程中搭载辅助作业人员。

10.禁止农业机械配挂机具转移时不切断作业机动力。

三、农机操作“十忌”

一忌盲目操作,不懂装懂。

二忌马虎操作,粗心大意。

三忌急速操作,忙中出错。

四忌忙乱操作,顾此失彼。

五忌自顾操作,不顾相关。

六忌方法不当,扩大事端。

七忌程序不清,秩序混乱。

八忌单一操作,监护不力。

九忌有章不循,胡干蛮干。

十忌不分主次,延误时间。

四、农机作业维安全 “十注意”

1.注意机具维护安全。作业前要检查转向、制动、灯光和防护设施的灵活、可靠、完好,以及仪表、油、水、气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作业后要及时对机具各部件清洁、检查、润滑、紧固或更换。

2.注意田间转移安全。要查看通行条件,谨慎慢行。过窄路时,要防止机具踏空侧翻;过田埂和沟渠时,要防止翻车。

3.注意起步倒车安全。起步时要观察机具周边人员和障碍物情况,确认安全后鸣笛起步;倒车时,应鸣笛,观察机具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倒车,同时开启倒车报警装置。

4.注意作业过程安全。要穿好工作服,扎紧衣服、袖口、裤管,不能穿肥大衣裤;留长发的操作者应盘绕发辫,戴好工作帽,防止衣物、头发卷入机具;配套的农机具要确保挂接牢固、安全,作业过程中,不得用手、脚清除农具上的泥土、杂草等异物,清理时应停机、熄火。

5.注意作业场地安全。驾驶员和农具手之间须有信号联系,避免无关人员靠近作业机具;对危险地段、不明显障碍物要进行标记或清除,要小心避让电线杆等高危障碍物。

6.注意辅助作业人员安全。在机具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辅助作业人员才能上机作业,并要坐(站)在指定操作位置,其他位置不准坐、站人。

7.注意停放位置安全。机具应停放在不影响交通通行位置,拉紧手刹,关停动力,拔出钥匙,并确保机身的安全发光标识等警示标志完好。

8.注意故障维修安全。作业过程中发现机具异响、零部件松动或脱落、转向或制动机构失灵等故障时,要立即停车,并在停机熄火状态下进行维修。

9.注意密闭或半密闭空间作业安全。作业现场至少有1人在空间外监护作业人员。作业前,应采取净化、通风等措施,并对空间内含氧量和有毒气体进行检测;作业过程中,要持续保持强制性通风,并根据需要配备通讯工具、安全绳索等。

10.注意喷洒农药安全。作业人员要戴好口罩,有条件的穿戴防护服,身体裸露部分接触农药后要及时进行清洗,并且应逆风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准喝水、吸烟和饮食,并防止剩余农药污染土地和水源。

五、应急处置知识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道路以外发生农机事故,操作人员和现场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农业机械的转移,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害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报告;造成人员死亡的,除报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报告。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道路以外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救助有害气体中毒伤员的急救措施是将伤员移到有新鲜空气的地方。

4.抢救失血伤员时,应先进行止血。

5.遇到伤者被压于车轮或货物下时,不能拉拽伤者的肢体

6.燃油着火时,不能用水灭火。

7.使用灭火器救火时,人要站在上风处,灭火器瞄准火焰根部。

8.在紧急情况下急救伤员时须先用压迫法止血,然后再根据出血情况改用其他止血法。

9.骨折伤员脊柱可能受损时,不要改变伤员姿势;

10.伤员骨折处出血时,应先止血和包扎伤口。

11.有玻璃等异物扎入伤者体内时,不能立即拔出。

12、如遇伤员无呼吸时,应立即对伤员进行人工呼吸。

13、报警求助110、火警电话119、医疗救护120、交通事故122,人保财险农机安责险电话95518。

六、农机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正

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

4.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

5.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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