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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伍军人地方补助问题

县长您好:

我们是2012年退伍的军人,我想问下我们的地方补助什么时候能够发下来?发放的标准是多少?为什么到现在我们都没有听致任何消息,按照国家规定,我们的补助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完毕的。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们一个答复!

写 信 人:市民
写信时间:2014-02-27
信件回复:

肖夏云同志:

您好!

关于退伍军人地方补助的信件已收悉,现根据有关政策答复如下。

一、   发放标准问题。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11年以后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标准为每服役一年2000元。

二、   发放时间。

县退伍安置办早在去年就已经向县财政申请自主就业

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但由于上级资金尚未下达,县财政未予拨付。在去年年底上级资金下拨后,今年年初县退伍安置办重新申请了资金,在收到资金后会尽快发放到退役士兵手中

回复部门:安化县长热线办
回信时间:2014-02-28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