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12-10
办理条件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26 10:11     信息来源: 安化县政府网     浏览数:

资助对象必须在益阳市范围内创新创业,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包括益阳市辖区内普通高校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益阳市外普通高校毕业并已派遣回益的益阳籍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

2.申报当年《毕业证》上登记的毕业时间必须在2年以内(如2016年申报评审,要求毕业的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以后至2015年12月31日止,以此类推)。

3.依法在益阳市新登记注册并取得“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或普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如2016年申报评审,要求创办实体的注册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以后至2016年5月30日止,以此类推)。

4.资助对象本人担任实体的法人代表,实质性主导经营活动,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记录;创办实体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且与工商注册地一致;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备的创新创业实施计划。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具有可行性、先进性、开发价值和较好的带动就业能力。

重点资助自主创新创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资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创新创业项目。已享受其他部门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政策的,不得重复申报。

责任编辑:夏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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