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12-10
办理条件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26 10:11     信息来源: 安化县政府网     浏览数:

1.创新创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具有发展潜力的各类中小微企业(包括具有一定规模,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特色农业、油茶产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已申报或获得省级“双百资助工程”资助、已报名参评市“双创先锋”评选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在益阳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创业时间原则上在1年以上、5年以内(2011年1月1日以后至2015年12月31日止);

3.合法正常经营,社会经济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4.截止2015年底,企业稳定带动城乡就业20人以上,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或生产经营项目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可优先评选。

责任编辑:夏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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