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12-10
益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企业申报评选办事指南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26 10:12     信息来源: 安化县政府网     浏览数:

一、办理条件

1.创新创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具有发展潜力的各类中小微企业(包括具有一定规模,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特色农业、油茶产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已申报或获得省级“双百资助工程”资助、已报名参评市“双创先锋”评选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在益阳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创业时间原则上在1年以上、5年以内(2011年1月1日以后至2015年12月31日止);

3.合法正常经营,社会经济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4.截止2015年底,企业稳定带动城乡就业20人以上,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或生产经营项目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可优先评选。

二、所需申办材料

1.《益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企业)申报评选表》(附件1)和《益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企业)自评记分表》(附件2);

2.申报对象文字推荐材料。内容包括创新创业简要事迹、亮点、效果等(1500字以内);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2015年度会计报表;

5.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首页和签字盖章页)及2015年12月份员工工资发放表(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2015年全年上缴税收的相关原始凭证复印件、社保缴费开户证明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农业专业合作社除外);

7.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相关部门出具的对应每项考评指标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公开申报→区县初审→市级复审→上网公示→发文公布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办理依据

《中共益阳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鼓励扶持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益发〔2015〕10号)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益财社〔2016〕228号)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益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益人社函〔2016〕33号)

六、办理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夏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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