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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和大学生医保重复缴纳

本人19年~22年在长沙读大学,学校里一次性缴纳了四年大学生医保,同时在家乡桃仙村19年~21年家人也为我缴纳了医保。所以19年~21年,这三年是重复缴纳了的。但是在此之前,我其实并不知道在学校里缴纳了大学生医保,在家乡就不需要缴纳城乡医保,还以为在学校就享受学校的医保,在家里回来的寒暑假就享受家里的医保,家里人也不懂这些。所以想咨询一下退费问题,但是今天也有给安化县的医保局去过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无法进行退费,如果是当年发生的,当年可以退。但是我觉得这并不合理,交医保的时候,村上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过,说大学生在学校交了医保,那么就不需要在家乡重复缴纳。我认为工作人员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对此医保局人员的回复是当时的医保并没有全国联网。安化县只能查到安化县缴纳的情况,但这我们又不知道,这个地方就更不合理,既然安化县只能查到安化县的缴纳情况,为什么不在缴纳之前询问缴纳人有没有在其他地方参保?难道能保证所有安化县户口的人都是在家里参保吗?明明也是说不能重复缴纳的,难道只顾完成任务?所有人参保了就行了吗?管他重复参保几次 几个地方都不关工作人员的事吗?农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啊,不管是在缴纳之前还是缴纳的时候,但凡工作人员随便提到一嘴说大学生如果在学校缴纳了医保,那么就不需要在家乡重复缴纳这个事情,我们也不至于花这个冤枉钱,就算我们自己有不清楚政策的失误,难道医保相关的工作人员就没有一点失误吗?又说不允许重复缴纳,又只能查到本县的缴纳情况,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希望能够给予退费,希望政府能给出一个合理的回复,谢谢。

写 信 人:王慧
写信时间:2023-12-13
信件回复:

经县医保局核实,2021年以前我县医保系统只能查询到在安化县参保的信息,无法查询到安化县外的参保信息,所以医保工作人员并不清楚市民重复参保的情况。由于年度跨越较大,无法联系到当时其村上负责参保的工作人员,无法核实工作人员是否有告知市民相关参保政策。县医保局每年都会下发关于城乡居民医保重复参保退费的通知,因市民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已过退费时限,故市民2019-2021年的重复参保不能退费。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回复部门:安化县医疗保障局
回信时间:2023-12-18
满 意 度: 无反馈